收入准则应用案例——标准化软件产品的收入确认时点
信息发布:陕西华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  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3-01-05       浏览量:109


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标准化软件产品的收入确认时点


【例1】A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,与B公司签订软件 授权许可合同,将其自行研发的成熟的标准化软件产品授权给B 公司永久使用,并提供为期一年的保证类质量保证,质保期自软 件激活之日起算。2x22年1月1日,A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价格 向B公司交付软件产品,包括:(1)软件授权书;(2)软件 及安装调试介质(光盘)。当日,B公司清点交付的软件产品, 签署了验收签收单。根据合同约定,B公司应于一个月的正常信 用期内支付货款,除非软件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,否则B公 司无权要求退货。A公司判断B公司具有可靠的偿付能力。B公 司取得软件产品后可随时自行安装软件,安装完成后,在系统中 输入软件授权书中的授权许可信息即可在线获取A公司系统中 自动生成的激活码,录入激活码激活软件之后B公司可永久使 用该软件。2x22年1月15日,B公司支付软件采购价款。B 公司自2 x 22年1月1日获取该软件后,由于相关配套硬件设施 及其他系统尚未安装完成,因此B公司并未激活该软件,直至2 x22年3月1日,相关配套硬件设施及其他系统已安装完成,B 公司激活并正式开始使用该软件。假设该合同中仅包含软件授权 许可一项履约义务,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,不考虑 其他因素。

本例中,2x22年1月1日,软件授权许可的相关文档已移交给B公司,B公司有权随时自行安装,可凭软件授权书中的授 权许可信息获取A公司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激活码以激活软件并 开始使用,因此激活码的生成及软件的激活并无实质性障碍,B 公司已经可以主导该软件产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济利益,同时也负有向A公司支付货款的义务。因此2x22年1 月1日,B公司已经取得了该软件产品的控制权,B公司此时尚 未生成激活码不影响B公司取得该软件产品的控制权。A公司应 当于2x22年1月1日确认软件授权许可收入。

分析依据: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》第四条、第 十三条、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;《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 收入〉应用指南2018》第12页、第103-104页等相关内容。

【例2】A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,与B公司签订软件 授权许可合同,将其自行研发的成熟的标准化软件产品授权给B 公司永久使用,并提供为期一年的保证类质量保证,质保期自软 件激活之日起算。2x22年1月1日,A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价格 向B公司交付软件产品,包括:(1)软件授权书;(2)软件 及安装调试介质(光盘)。当日,B公司清点交付的软件产品, 签署了验收签收单。根据合同约定,除非软件产品本身存在质量 问题,否则B公司无权要求退货。B公司考虑到软件产品可能大 约三个月后才会投入使用,经与A公司协商,双方在合同中约 定B公司可以于三个月内支付货款,并在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后B公司才能在线提出申请激活码。A公司判断B公司具有可 靠的偿付能力,但三个月时间超出其正常的信用期(一个月), 因此A公司在其系统中对出售给B公司的软件授权书进行了备 注,B公司需在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后,在线提出申请激活码, 经A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才能生成并获取激活码。2x22年3 月25日,B公司完成软件采购价款的支付,并向A公司申请激 活码,A公司审核批准后,当日生成激活码并提供给B公司,B 公司录入激活码激活并正式开始使用该软件。假设该合同中仅包 含软件授权许可一项履约义务,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 务,不考虑其他因素。

本例中,2x22年1月1日,A公司将软件产品交付给B公 司时,A公司并未在系统中对B公司开放自动获取激活码的权 限,B公司想要使用软件产品仍需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并经过A 公司的审核批准,因此B公司并不能主导软件产品的使用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,此时B公司未取得软件产品的控制 权。2x22年3月25日,B公司支付完软件采购价款并经A公 司审核批准后获取了激活码,自此才获得了软件产品的控制权。 A公司应当于2x22年3月25日确认软件授权许可收入。

分析依据: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》第四条、第 十三条、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;《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 收入〉应用指南2018》第12页、第103-104页等相关内容。

相关信息

亚洲中文第一精品无损音乐吧链接91免费看nba国产链接链接链接链接链接